融盛财险货物运输保险附加拒收损失条款(3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2-04-26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是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货物运输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本附加险。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二条 经双方约定
一、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由于在进口港被进口国的政府或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承担保险责任,并按照被拒绝进口或没收货物的保险价值赔偿。
二、在被保险货物起运后,进口国宣布实行任何禁运或禁止,保险人仅负责赔偿运回到出口国或转运到其他目的地因而增加的运费。 但最多不得超过该批货物的保险价值。
三、本保险的终止,自被保险货物卸离海轮存入卸货港的仓库时为止。或者
(一)被保险货物在目的港卸离海轮满二十天终止;
(二)被保险货物已被进口国的政府或有关当局允许进口时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