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灾损余物资处置工作方案(4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2-05-10
1.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组织、多方参与、两次竞价、快速处理”的原则开展大灾损余物资处置工作。
统一组织,就是大灾损余物资处置工作由总、分公司统一协同进行;
多方参与,就是在当地日常合作拍卖机构的基础上由总公司另行组织3家以上的A标全国性拍卖机构共同参与;
两次竞价,就是首先在合作的拍卖机构中,通过小范围投标方式,由拍卖方案最完善、保留价格最高的拍卖机构竞得损余物资的拍卖资格,然后由中标的拍卖机构按照拍卖法要求,通过社会公开拍卖方式对损余物资进行拍卖处置。损余物资最终由二次拍卖活动中竞价最高者获得。若二次拍卖流拍或竞拍价低于保留价格,由拍卖机构按照保留价格进行收购。
快速处理,就是必须确保拍卖工作公正、公开、快速、合规进行,切实提升受损客户的服务感受和满意度。
2.操作模式
主导模式:
依法、合规委托第三方拍卖机构进行社会公开拍卖处置模式。重要损余物资或大批量的损余物资,应通过二次竞拍模式进行处置。
辅助模式:
(1)自主组织竞价。由省级分公司成立损余物质处置小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操作流程,通过一定数量竞价人参与的公开竞价,以最高价格处置损余物资。损余物资处置小组应由合规部门、理赔部门和实际操作部门人员共同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