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守则(7页).doc

已下载:2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22-03-07

为进一步提升农险依法合规经营水平,明确农业保险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红线”和“底线”,推进业务流程标准化与业务操作规范化,针对各类内外部检查发现农险承保理赔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对《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等制度文件进行梳理归纳的基础上,特制订本守则。

一、坚持做到惠农政策宣传引导,严禁虚假宣传或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农户投保

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必须注重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宣传介绍国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和保险条款内容,做到惠农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农民主动参与保险,准确理解保险的功能作用。在每个开办农险业务的村应设置农业保险宣传栏,用于宣传惠农政策,介绍保险产品,公示农险承保理赔情况。

严禁宣传不到位,农户对惠农政策或保险事项不知情,严禁擅自更改或变相更改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条款费率,严禁通过夸大、隐瞒方式欺骗、诱导农户投保,严禁虚假宣传或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农户投保。

二、坚持做到准确采集基础信息、收取农户自交保费,严禁单证必填信息错误、遗漏,禁止返还垫交保费

一是详细准确采集投保单、分户标的投保清单信息,确保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等必填项内容准确、齐全。二是及时将清单导入业务系统,确保投保单、保险单、投保清单有关信息一致。理赔时,系统对承保理赔清单信息进行强制比对,信息不一致不允许支付赔款。三是收取农户自交保费,如由他方垫交保费,应向被保险人本人进行告知说明。

严禁承保单证必填项信息错误、遗漏,严禁投保单、保险单、分户标的保险清单信息不一致,纸质单证与系统数据不一致;严禁具有返还性质的垫交农户保费;严禁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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