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保险方案(16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2-03-01
一、XX省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保险方案
明细表
一、投保人名称和地址
投保人名称 电梯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管理人、电梯维修保养方,
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投保人地址
二、投保人性质 □电梯所有权人 □电梯使用权人 □电梯管理人
□电梯维保单位 □电梯维保兼制造单位
三、被保险人名称
被保险人名称 投保电梯设备的电梯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电梯维修保养方,均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四、投保电梯清单 投保电梯共 部.(详见后附投保电梯设备明细清单)
五、赔偿限额 1、每部电梯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 300 万元.
2、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30万元.
3、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100 万元
其中: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赔偿限额:100 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 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 万元;
注: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在每部电梯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内计算;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在每部电梯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内计算;对每次事故每人的伤亡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总和不超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六、免赔额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500元,其他损失无免赔。
七、保险费率 详见费率规章。
八、保险费 1、基本险保费=(基础保费×电梯类型调整因子×使用场所调整因子×使用年限调整因子×投保规模调整因子)×电梯数量;
2、雇员伤害责任附加险保费=雇员伤害责任附加险基础保费×电梯数量;
3、放弃代位追偿权附加险保费=放弃代位追偿权附加险基础保费×电梯数量;
总保费=基本险保费+雇员伤害责任附加险保费+放弃代位追偿权附加险保费。
九、保险期限 一年(自 年 月 日 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