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产险公司非车险业务公估机构管理办法(7页).pdf
已下载:4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2-02-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险公估机构(以下简称“公估机构”)的管理,节约经营成本,提高理赔效率,确保理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下发的有关规定,特制定《XX财产保险
有限公司非车险业务公估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保险公估机构是指依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为投保标的或受损标的提供评估、鉴定或查勘、估损和理算,并出具公估报告书的保险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公估机构包括国内已开业公估机构和已
获银保监会批准允许在国内开展保险公估业务的国外公估机构,不包括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从事专门行业的检验、鉴定机关。
第四条 与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的公估机构须符合《保险公估
机构监管规定(2015 年修订)》等法律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具备独立履行合同能力。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
第五条 总公司非车险理赔部门为非车险公估归口管理部门和具体落实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 负责制定公估机构管理制度、 考核标准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 负责公估机构的聘用、 管理、 监督和考核;
(三) 负责对公估机构的合作实施指导、 检查和考核;
(四) 负责公估机构招投标及专家资料库的档案管理。
第六条 分公司非车险理赔辅助人员的主要职责为:
(一) 负责本辖区公估机构的个案沟通、 收集公估报告、 时效监督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