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车险业务理赔注销、零结、拒赔案件管理办法(4页).pdf

已下载:4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22-08-0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车险业务案件注销、零结、拒赔管理,提升理赔服务质量,减少理赔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公司相关制度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注销、零结、拒赔案件是指:

注销案件:指被保险人发生事故并报案后,在未经事故调查,或尚未发生相关理赔费用的情况下,因被保险人放弃索赔而采取注销方式结束处理的赔案;或者由于公司非车险理赔人员错误操作而注销的赔案。

零结案件:指被保险人发生事故并报案后,在经过事故调查,并发生相关理赔费用的情况下,因被保险人放弃索赔而采取零赔款方式结束处理的赔案。

拒赔案件:指被保险人发生事故并报案后,在经过事故调查,确认为不属于保险责任并经被保险人认可的情况下,采取拒绝赔付方式结束处理的赔案。

第三条 因注销、零结、拒赔案件对被保险人影响各不相同,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应采取谨慎的态度,坚持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原则,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第四条 已经注销、零结、拒赔的案件和事故,不得重新按照正常赔案进行赔付处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第五条 总公司非车险理赔部门负责注销、零结、拒赔案件的管理,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注销、零结、拒赔案件的管理制度和政策;

(二)负责制定注销、零结、拒赔案件审批流程,并负责以上案件的处理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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