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信息披露--第1部分_基本信息(征求意见稿)(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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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T/IAC XXXXX的本部分规定了保险业公司治理中基本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披露范围、职责分工、要求和保障机制。
本部分适用于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互保险组织、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保险机构可参考适用。对于上市保险公司,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术语和定义
T/IAC XXXXX.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概述
3.1 基本原则
基本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应符合T/IAC XXXX.1第3.1条的规定。
3.2 披露范围
基本信息披露范围包括:
a) 公司概况;
b) 公司治理概要;
c) 产品基本信息。
3.3 职责分工
基本信息披露的职责分工应符合T/IAC XXXX.1第3.3条的规定。
4 信息披露要求
4.1 公司概况
4.1.1 披露要素
公司概况信息披露要素包括:
a) 公司名称;
b) 注册资本;
c) 公司住所和营业场所;
d) 成立时间;
e) 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f) 法定代表人;
g) 客服电话、投诉渠道和投诉处理程序;
注1: 对投诉渠道可分别明确电话受理、网络受理、柜面受理、书面受理等不同的投诉受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