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经办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操作规范--第4部分:待遇结算支付(征求意见稿)(8页).pdf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2-02-17
保险公司经办长期护理保险经服务操作规范
第 4 部分:待遇结算支付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保险公司经办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操作过程中待遇结算支付的概述、操作流程与内容和操作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保险公司经办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操作过程中待遇结算支付工作的开展、管理和监督,及相关信息系统的设计和开发。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 the insured of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参保人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参加了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
3.2待遇申请人 treatment applicant
申请人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3.3待遇申请代理人 treatment application agent
代理人
受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委托,代为办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的人
3.4待遇享受人 beneficiary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人员。
4 概述
4.1 工作范围
待遇结算支付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 接收护理服务费用结算申请;
b) 结算费用明细的对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