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经办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操作规范--第3部分:服务稽核巡查(征求意见稿)(12页).pdf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2-02-16
保险公司经办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操作规范
第 3 部分:服务稽核巡查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保险公司经办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操作过程中服务稽核巡查的概述、操作流程与内容和操作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保险公司经办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操作过程中服务稽核巡查工作的开展、监督和管理,以及相关信息系统的设计和开发。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 the insured of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参保人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参加了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
3.2待遇申请人 treatment applicant
申请人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3.3待遇申请代理人 treatment application agent
代理人
受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委托,代为办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的机构或人员。
3.4待遇享受人 beneficiary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人员。
4 概述
4.1 工作范围
服务稽核巡查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 对待遇享受人的核查;
b) 对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的核查;
c) 对护理服务人员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