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事人员强制保险制度研究(57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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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以妇产科为例看今日医疗纠纷

贰医事人员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蓝图

参对政府实施医事人员强制责任保险的期望与批判

专家意见问卷调查

一. 2005年问卷调查

台湾女人连线与台湾妇产科学会共同合作在2005年8月的妇产科年会时发行问卷,问卷回收率约23%,共270份。

在所有问卷填写者中,接生医师共190人

接生医师中约三成三的人(63人)五年内曾遭遇生产医疗纠纷,共发生109件,平均每位接生医师遭遇纠纷件数为0.57件。

(一)生产医疗纠纷处理 

产妇死亡、产妇成植物人、新生儿胎儿死亡、新生儿脑性麻痺共佔61%,超过全部生产医疗纠纷事件之一半 。

医疗纠纷处理方式(109件):

1.法律诉讼共27件24.8%

2.和解/调解共56件,51,4%

3.其馀26件未答。

(二)诉讼与和解费用

1.法律诉讼案件

民事赔偿12件、刑事处罚1件、未答14件;民事赔偿平均每件赔偿17.5万元;法律诉讼费用平均每件为6.6万元 。

全部诉讼费用有一半来自院内基金(30%)与个人(21%)支付,其馀为责任保险16%、医院综合保险4%、其他4%、未答42%。

2.和解费用案件

“产妇或新生儿死亡”平均和解费用每件为185.7万元,“产妇成植物人”为450万元,“产妇或新生儿残废”为150万元

全部和解费用有一半以上来自个人(40%)与院内基金(28%)支付,其馀为责任保险8%、其他3%、未答45%。

(三) 保险现状

超过半数以上没有保险(62%)

有保险者: 12%医师责任保险,8%医院综合意外保险,16%有其他种类保险,16%为院内基金自行保险 。

问卷结果小结:

1.有三分之一的接生医师曾遭遇医疗纠纷,但半数以上医师没有保险。

2.无论是和解/调解或法律诉讼作处理,该费用负担者,有半数以上为个人与院内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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