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风险评估报告(14页).doc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12-10
一、评估风险的对象
本评估报告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相关要求,对XX有限责任公司XX矿业分公司矿井生产过程中火灾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补充措施和建议。本次安全预评估的对象为XX有限责任公司XX矿业分公司矿井井下有火灾风险的工作场所。
二、评估小组的构成
评估组构成 姓名 职务 职称 评估人员签字
评估小组组长
评估小组副组长
评估小组成员
三、评估对象基本情况描述
根据20XX年7月2日XX矿业安全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对矿井不同采样地点最新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自燃倾向性等级自燃煤层。
因此,火灾列为矿井的危险有害因素。
四、识别评估对象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
火灾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灾害事故,可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矿井火灾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外因火灾是由于外界引火源引起火灾;内因火灾是煤炭在一定条件和环境下自身的物理化学作用引起的火灾,即煤炭的自燃。
1.矿井发生火灾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高温度和足够能量的热源。在煤矿井下,瓦斯煤尘爆炸、爆破、机械摩擦、电气火花、吸烟、烧焊和各种明火等均能引起矿井火灾。
(2)存在一定的可燃物。煤炭、坑木、各类机电设备的可燃部分、各种油脂(润滑油、变压器油、油压设备油等)、炸药等都是可导致火灾的可燃物。
(3)有新鲜空气。燃烧是剧烈的氧化反应,发生火灾必须有足够的新鲜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