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C款)条款(20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11-18
1.承保范围
1.01被保险人所获得的保障
我们是特别条款中所称的保险人。我们向您,即特别条款中所称的被保险人,签发本保单,并就本保单收取保险费。
根据保单的条款和条件,如果由于以下保险事故买方未能将无争议的承保欠款支付予被保险人,保险人将根据下文第3部分(赔偿款项)的规定向被保险人进行赔付。除非特别条款另有规定,就构成承保欠款的债务,必须在货物发送和/或服务提供之日起10天内开具发票或付款通知书。
除非另行明确约定,本保单承保被保险人全部的营业额。
保险事故
在保单项下,当买方未能向被保险人支付承保欠款并且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即构成保险事故:
(a)买方的长期拖欠,指买方在特别条款所规定的等待期届满时尚未支付无争议的承保欠款的全部或部分;
(b)买方无清偿能力,除非特别条款另有规定,是指:
I.破产接管人或管理人、清算人、受托人、管理者或其他类似官员被指派至买方,无论该指派是否是由法院或其他类似法庭作出,但任何不影响被保险人作为买方债权人权利的指派则不包括在内;或
II.债务调解协议、重组方案、和解或其他类似安排已经被批准并且对买方和买方的所有债权人均有约束力;或
III.存在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等同的其他情形。
保险事故将视作在特别条款规定的相应等待期的届满时发生。
1.02除外责任
保险人对由于下列情况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a.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任何代理未能遵守应向买方承担的合同义务,或者未能遵守相关国家有效的相关法律或法规;或
b.任何与核物质有关的现象,或自然灾害;或
c.下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的战争:美国、俄罗斯、法国、中国和英国;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