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道路运输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6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11-19
根据《XX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及《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省安监局等 9 部门《关于印发〈XX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市、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在全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治理,全面推进行业强制实施安责险工作,健全安全发展保险制度,逐步建立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完善多层次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风险防控体系,切实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处置水平。
二、投保范围、时间和承保人资格
(一)投保范围。 全市道路运输行业领域法定强制实施。
(二)投保时间。 自即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首次投保。
(三)承保人试点资格。 根据省里确定的承保人试点资格范围,我市安责险工作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XX分支机构承担。
三、保险产品
(一)保险责任。 包括投保企业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下同)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对存在高危粉尘作业、高毒作业或其他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