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险会议讲话稿(5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11-15
局机关和派出机构工作人员、各位食品餐饮生产经营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5〕1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XX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办关于印发《XX县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县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
大家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有利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产品化解食品安全事件民事责任纠纷;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转移风险,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协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我们鼓励以下领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软饮料、糕点等企业;经营环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连锁企业、学校食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食品经营单位等;当地特有的、属于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和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