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产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实务流程(11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21-09-24

第一节  说明和告知

一、公司须履行的告知义务 

(一)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并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向投保人介绍交强险条款,主要包括:保险责任、各项赔偿限额、责任免除、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其中:关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必须在投保单上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提示书》等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二)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公司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交强险费率浮动。

(三)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公司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审核医疗费用。

(四)告知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即使多份投保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

(五)告知有挡风玻璃的车辆投保人应将交强险保险标志贴在车内挡风玻璃右上角;告知无挡风玻璃的车辆驾驶人应将交强险保险标志随车携带。

(六)有条件地区,可告知投保人如何查询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

(七)告知投保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投保交强险同时缴纳车船税,法定免税或有完税、免税证明的除外。

二、公司应提示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

(一)公司应提示投保人提供以下告知资料

1、已经建立车险信息平台的地区

提示投保人按当地保监局以及行业协会制定的单证简化方法提交相关单证。

2、对于尚未建立车险信息平台的地区

(1)提示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人提供行驶证复印件。新车尚未取得行驶证的,提供新车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待车辆获得牌照号码办理批改手续时,再提供行驶证复印件。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某产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实务流程(11页).doc

所需圈币:75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