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寿险公司生存调查管理办法(15页).doc
已下载:2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09-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本公司生存调查标准、操作流程,加强生调人员管理,提高保单品质,降低承保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分公司及所属机构。
第二章 一般规则
第三条 生存调查是调查人员(以下简称生调人员)对客户的投保动机、投保过程、健康状况、职业情况、生活情况、财务情况等进行调查的过程。
第四条 生存调查应当遵循实事求是、迅速及时、遵守法规保守秘密的原则,在客户家中或办公职场拜访客户。在核保人员作出最后核保决定前不得对客户、代理人作出任何承诺。不得因工作与代理人应酬,严禁索取或接受客户礼物。
第五条 调查时限
(一)调查时限指从契调问题件下发至生调报告回复的最长期限。
(二)生存调查的时限为3个工作日。
(三)因客户原因无法及时完成生存调查访问的,需在接到契调问题件起3日内向核保人员说明原因,并需在调查报告中说明延迟理由,该类投保件调查报告需由分公司运营服务部经理或当地机构运营负责人签字。
第六条 生存调查操作流程
(一)总公司核保人员对需要进行生存调查的投保件下发契调问题件通知书;
(二)分公司调查人员发放并打印契调问题件通知书;
(三)与代理人联系,在代理人的协助下联系客户,确定访问时间;
(四)拜访客户,收集相关资料;
(五)撰写生调报告;
(六)回复生调报告。
第三章 生存调查程序规则
第七条 生存调查分类
按是否达标,分为达标件(高额件)调查、指定调查和抽取调查。
(一)指定调查:未超出本规则限制的,核保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调查的普通投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