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任财险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条款(5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21-11-05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贷款人订立个人贷款合同,具有中国公民身份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第三条经国家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超过贷款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日或被保险人宣布的贷款提前到期日,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偿还本金和合法利息的义务,且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期限(以下简称“等待期”)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对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在所投保的贷款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全部贷款本金和合法利息,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经保险人同意,对保险事故发生时,依据贷款合同应由投保人承担的罚息、违约金或赔偿金等其他相关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具体以保险单中载明内容为准。

等待期是指保险人为了确定保险损失已经发生,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前必须等待的一段时期。等待期从贷款逾期日开始,由保险合同双方商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责任免除

第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贷款合同被依法认定无效或被撤消;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国任财险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条款(5页).pdf

所需圈币:53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