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产险公司案件处置工作规程(7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08-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组织实施XX财产保险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案件处置工作,形成协调有序、边界清晰、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实现案件处置过程的规范和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分公司下辖机构案件处置工作应当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案件是指我公司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我公司或客户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第四条 本规程所称案件处置工作包括案件信息报送及登记、案件调查、案件审结、案件问责和后续处置。
第五条 各中心支公司对案件处置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 分公司各部门负责条线工作范围内案件信息的采集和处理,指导、督促或直接参与各机构案件的处置工作,督促发案单位对责任人实施问责,督促、跟踪及评价后续整改情况。
第七条 分公司风险管理与合规法务部(以下简称合规部)按照的分工对案件及其风险信息处置工作负督导和稽查责任。分公司案件防控领导小组按照分工协作、各有侧重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各分支行开展案件处置工作,合规部直接参与案件处置工作。
第八条 分别设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推动各级机构案防工作的有效开展 。
(一) 分公司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是对公司案防工作进行有效管理的机构,组长由分公司负责人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案防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