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工作人员“十条”禁令(1页).doc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07-02
一、严禁不服从理赔工作任务调派;
二、严禁越权处理案件和对客户进行承诺;
三、严禁扩大保险事故范围、虚增损失、编造虚假赔案,擅自处理损余物资或将损余物资处理给公司员工或亲朋好友;
四、严禁泄露与理赔工作相关的信息;
五、严禁擅自委托、授予他人理赔查勘、定损权;
六、严禁擅自送修事故车辆、无故拖赔、惜赔、无理拒赔,与客户争吵、故意怠慢、刁难客户、积压赔案;
七、严禁吃、拿、卡、要和接受客户、修理厂宴请、娱乐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