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责任险介绍(29页).ppt
已下载:8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06-24
被保险人
投保人为公司
被保险人为公司的董事及高管;
包括各级子公司的董事及高管;
被保险人
现任、前任及继任董事,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及高管的配偶
董事及高管的继承人
董事及高管的法定代理人
扩展承保监事扩展
承保外部董事
扩展承保代表公司履行管理职责的员工
在承保范围三项下,公司也是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特别注意
影子董事-shadow director
即指实际履行董事职责的人,无论其title是什么
雇员-作为被保险人仅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
1、作为公司的管理者
2、作为雇佣行为诉讼的对象
3、作为共同被告
责任范围一 董事及高管责任险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责任
如果第三方以被保险个人在自追溯日起至保险期间终止日止的期间内以被保险个人的身份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为由,在本保险期间内向被保险个人提出索赔,且其首次提出索赔的时间是在本保险期间内,对于被保险个人的损失,在被保险公司无义务或无能力补偿被保险个人时,保险人在被保险公司无法补偿的范围内负责赔偿。
(二)被保险个人的配偶、继承人、代理人或受托人的赔偿责任
【错误行为】指被保险个人事实的或被指称的在以其身份执行职务时的错误陈述、误导性陈述、过失、疏忽、违反义务或职责的行为或不作为。责任范围
董事责任险介绍
责任范围二 公司补偿保险
被保险公司的补偿责任
发生本条款第三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被保险公司依法或依公司章程应对被保险个人进行补偿,保险人在其应补偿的范围内负责赔偿。
注意:无论任何情况,直接对公司的索赔不能在本保单下获得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