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保费管理实施细则(5页).doc
已下载:3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05-10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应收保费管理不善的弊端
第三章 应收保费禁止性规定
第四章 分期付款应收保费规定
第五章 保费应收率管理规定
第六章 应收保费可延后业务
第七章 应收保费管理职责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应收保费管理,提高保费实收率,防范并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应收保费管理不善的弊端
第二条 应收保费给公司带来的影响:
(一)减少公司现金流量;
(二)夸大了公司经营成果;
(三)对理赔服务产生影响;
(四)增加了公司机会成本,分保成本,管理成本,收款成本,坏账损失等风险。
第三章 应收保费禁止性规定
第三条 根据客户付费信息和资信状况,以下业务不允许产生应收保费。
(一)保费在5万元(含)以下的非车财产险业务;
(二)客户资信较差或投保时仍有欠费,需严格控制的业务;
(三)船舶险的航次业务(自航和拖航);
(四)应收保费比例超过规定标准的业务员;
(五)家庭财产保险;
(六)意健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