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注销、零结案及延迟立案案件操作细则(3页).doc
已下载:2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04-26
为有效控制注销、零结案及延迟立案案件的各类风险,规范注销、零结案及延迟立案案件处理流程,提升车险理赔数据真实性,分公司车险理赔部拟定了注销、零结案及延迟立案案件操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现场查勘定损时,客户(驾驶员)主动放弃索赔
查勘员引导客户(驾驶员)现场填写《放弃索赔声明书》,并附客户(驾驶员)的有效身份证或驾驶证拍照留存;
二、现场查勘定损后,客户(驾驶员)致电查勘员放弃索
赔
(一)查勘员约见客户(驾驶员),完成《放弃索赔声明书》的签署,并附客户(驾驶员)的有效身份证或驾驶证拍照留存;
(二)查勘员引导客户(驾驶员)主动致电XXXXX客服电话,由XXXXX坐席完成客户放弃索赔的录音材料。同时,查勘员对此类情况做好台帐登记,以便跟踪客户(驾驶员)是否致电XXXXX情况。
三、具体规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赔案可做注销处理
1.报案后3日(含)内客户主动放弃索赔的,提供客户书面声明材料或电话录音;
2.报案后3日(含)内,或报案后4日(含)-30日(含)无人伤且损失5000元以下,客户报错案、客户重复报案的,提供理赔人员的书面说明材料;
3.报案后3日(含)内,或报案后4日(含)-30日(含)无人伤且损失5000元以下,不属于投保险别或险种出险的,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