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书(7页).doc
已下载:5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04-21
甲方:XX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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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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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优势,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意向合作的范围
(一)甲乙双方合作的内容为:
1.以乙方保险代理人的身份进行保险展业宣传及咨询服务,协助指导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甲方受乙方委托,向被保险人提供投保单、批改申请书等有关单证;在收取被保险人填妥的投保单后交于乙方,由乙方进行核保核批,并出具保险单和批单;
(二)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上述代理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授权或委托第三方从事上述代理事宜。
(三)如乙方同意在甲方办公地设置远程出单点,远程出单具体事宜应根据中国保监会和乙方总公司有关远程出单的规定另行签订协议。
二、合作险种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以下险种:
1.货物运输险;
2.运输车辆商业保险;
3.运输车辆交强险;
4.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代理的其它保险险种。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