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15页).doc
已下载:7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04-12
第一部分 承保操作规范
第一章 组织推动
一、建立联动机制。各保险机构应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巩固和发展以农业保险服务站、点为支撑的基层服务体系,共同推动我省农业保险再上新水平。
二、加强组织推动。当地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当地农险办)应做好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和组织推动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按照本规范要求,积极配合保险机构做好投保信息采集、保险标的核实、保费收取、农户签字、查勘定损、理赔兑现、公示、回访等工作。
三、明确委托关系。保险机构可以委托三农保险服务站、点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应当与被委托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的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费用支付,并对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的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章 承保管理
一、确定保险关系人。保险机构业务人员应指导协保员确定客户的投保意向,根据投保主体或投保方式核实保险利益并确定保险关系人。严禁欺骗投保农户或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农户投保。
(一)单独投保。由农民(含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省属农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自行投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为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行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单独出单,做到保单到户。
(二)集体投保。由村民委员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投保组织者应为村民委员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投保人为全体参保农户,被保险人为参保的每个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