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健康保险索赔须知(3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03-28
1.申请人为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或监护人.
(1)生存收益人仅限于被保险人本人或其监护人.
(2)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如授权他人代理理赔事宜,请填写《授权委托书》。
3.依照保险法之规定,理赔申请人有义务真实地提供与确认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证明和资料。若伪造或删改申请文件,您的权益将会受到影响;情节严重的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就医医院原则上限县级以上公立医院。
5.报销范围为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项目和药品并与本次事故相关部分。
申请各项保险金应备材料
申请项目应备文件
1.出院证明书或出院小结
2.住院病历
3.医疗费用发票
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处方
5.门诊病历/门诊病情证明
6.病理/血液/影象检查报告
7.社保住院报销分割单原件
8.事故者身份证明
(社保未作报销的起付线以下部分、疾病门诊医疗部分均需提供单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