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宣导(21页).ppt

已下载:9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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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简介发展方向

承保管理

农建险

条款简介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础计算的实足年龄。

被保险人必须是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理赔中我们要求出险的被保险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就是根据这一点。

出险时对人员的要求是:在建筑施工现场,保险标的包括从事管理的人员;现场作业的人员。

条款解读

被保险人:年龄在16 周岁至65 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

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残疾的。

被保险人在因工外出期间或前往建筑工地往返途中遭受意外伤害的,本公司根据上述规定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的责任。解读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现场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附加建工突发急性病团体定期寿险条款

突发急性病:指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前未曾接受诊断和治疗的,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突然发生的、不及时救治将危及生命的急性疾病,但以下疾病或原因所导致的疾病,不在本定义的范围之内:被保险人患精神病或精神分裂、先天性疾病(包括先天性畸形)、遗传性疾病、性传播疾病;任何获取移植器官或者捐献器官的行为;化学污染。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突发急性病,并自发病之日起7日内因该疾病或该疾病并发症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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