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损坏险承保指引(9页).pdf
已下载:4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03-01
一、适用范围
本部分承保指引适用于机器损坏保险、电厂机器损坏保险。
二、承保指引
(一)禁止承保业务
承保政策 业务类型 说明事项
禁止承保
企业
管理混乱、存在严重道德风险(指被保险人存在的制造虚假赔案或故意夸大损失的风险)或逆选择行为、在业界有负面讨论的企业
1、非法占用或处于危险状态的机器设备
2、采矿业井下设备
3、新设计并试运行的机器设备、原型机。
4、残破陈旧、质量低劣或维护保养不善、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标的
5、中国大陆境外且无中国利益的标的禁止
承保标的
6、应由其它险种承保的标的,如海上标的;交通或运输工具(汽车、轮船、飞机、火车等);卫星、太空飞行器、发射台、运载火箭、主要部件等各类与航空航天有关的标的;石油或天然气上游业务;农用机具禁止
1、单独投保机器损坏险的业务
承保业务类型
2、损失记录不良、未采取有针对性的有效风险防范措施,且承保条件无法改善的业务
1、原型机定义为超过总保额 50%以上的部件以往从未被使用过。 对于燃气轮机, 原型机是指同型号机组未经 8000 小时以上成功运转的机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