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损失险、机损利损险承保指引(7页).pdf
已下载:6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03-15
一、适用范围
本部分指引适用于利润损失保险、机损利损险、电厂利润损失保险、电厂机损利损险。
二、承保指引
(一)禁止承保业务
承保政策业务类型说明事项
1、单独投保利损险的业务(包括物质损失保险在其他公司投保的业务)
2、采用定值方式投保利损险
3、物质损失保险为禁止承保业务类型的业务
4、被保险人财务制度不健全、无赢利且无赢利潜力、存在严重道德风险的业务
禁止承保
5、损失记录不良,未采取有针对性的有效风险防范措施,且承保条件无法改善的业务
原则上一律不得承保,如特殊情况需承保必须上报总公司,充分说明理由
(二)谨慎承保业务
谨慎承保业务的前提是不在禁止承保业务范围内。
承保政策业务类型说明事项
1、物质损失保险为谨慎承保业务类型的业务。如物质损失保险属于要求上报总公司业务,利损险也应一并上报。
此类业务原则上不承保利损险,如果确实需要承保,应从严掌握,严格风险选择,并适用较高的费率和免赔条件
谨慎承保
2、物质损失保险保额严重不足(低于足额的70%)的业务
利损险出险后比例分摊不是简单跟从物质损失险,而是有单独的计算方法。因此,应谨防象征性投保物质险或选择性投保高风险财产或瓶颈设备。
利润损失险、机损利损险承保指引*3、利损险保额超过物质损失保险保额的业务
1、一般情况下,利损险保额小于物质损失保险保额,如果反之,可能是物质损失选择性投保,可能是利损险超额投保,也可能是由于该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应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