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小额快赔案件专项管理办法(2页).doc
已下载:2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02-22
为提高车险小额案件结案速度,缩短结案周期,进一步提升车险理赔服务水平,根据总公司理赔管理规定及各家中支案件处理时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制定依据
通过移动查勘设备全区使用,及后援人员与查勘、定损人员的紧密配合,从技术运用到人员配备,已能够满足2000元以下小额快赔案件零天结案要求。
二、数据来源
每月10号之前,分公司车险部上报总公司信息部,调取理赔全流程各节点人员工号项下2000元以下小额快赔案件,对案件流转各节点的时效进行统计。
三、考核的相关岗位
分公司所辖各级查勘岗、定损岗、核损岗、核价岗、理算岗、核赔岗,上述人员节点的确定,以员工工号项下的系统痕迹与当天排班表相结合为准。
四、处罚办法
2000元以内小额快赔案件指从报案开始到核赔通过,案件需在24小时内结案,快赔案件不能满足时限要求的,在哪个节点滞留超时,处罚该节点对应的岗位人员30元,由分公司专人进行统计,其它各岗位节点人员进行监督。
(注:此类案件不涉及人伤案件、补报案案件、经交警案件,因其它特殊因素导致案件流转超时的由分公司车险部进行判定。)
五、时效要求
(一)查勘、定损
结合到达现场时间、处理时间、简单拆解、收集单证等工作,从接报案到理算考核最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