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个人失能险保险投保方案(7页).pdf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02-05
一、 保险责任:
本方案包括暂时丧失飞行能力(简称暂时失能)、永久丧失飞行能力(简称永久失能)、个人重大疾病
三种保障。可单独投保暂时失能,也可以同时投保暂时失能、永久失能/个人重大疾病两项保障责任,还可以同时投保暂时失能、永久失能、个人重大疾病三项保障责任,三种保障中仅暂时失能可以单独购买。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后(不含第 90 日)因疾病导致
下列情形的,保险人依照投保人的选择,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 暂时丧失飞行能力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被民航管理机关确定暂时丧失飞行能力,且确实没有执行飞行任务的,对超
过保险单载明的免赔期以上的暂时停飞日数,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暂时丧失飞行能力保险金的每日保险金额按日计算暂时丧失飞行能力保险金。
2、 永久丧失飞行能力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被民航管理机关确定永久丧失飞行能力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各项保险
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自民航管理机关出具证明认定其无法持有注明Ⅰ级体检合格证的《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之日起一年后仍生存,且被保险人在此一年期间确实没有执行飞行任务的,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永久丧失飞行能力保险金的保险金额给付永久丧失飞行能力保险金。
若投保人同时投保上述两项保障的,保险人在给付永久丧失飞行能力保险金前已给付过暂时丧失飞行
能力保险金的,则在给付永久丧失飞行能力保险金时应予以扣除。
(详见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员个人失能保险条款)
二、 投保资料:
新投保:
1、投保单(注明职业职级);
2、个人健康告知书;
3、飞行员体检合格证(体检合格证有效期在 90 天以上);
4、飞行员职级证书;
5、身份证复印件;
6、工资收入证明;
7、如有健康告知项还请提供出院证明,或与该告知项有关的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或体检报告。
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