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承保业务印章管理办法(8页).doc
已下载:3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02-2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承保业务印章管理,明确公司承保业务印章制发、使用、保管、收缴、销毁等管理使用流程,确保合法用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是指公司各级分支机构在开展保险业务工作中使用的承保业务专用章(含涉外业务用章),其它带有公司机构名称字样的承保业务类印章禁止刻制和使用。
总公司层面开展保险业务涉及用章的,由印章使用部门向公司领导提出用印授权申请,经授权后由办公室协助办理用印。
第三条 承保业务印章用于保单、批单、保险标志、保险凭证、保单抄件等承保业务单证。
严禁在承保业务印章使用范围内使用行政印章。
第四条 承保业务印章原则上以地市级分公司命名印刻,格式统一为“XX保险公司××分公司承保业务专用章”。
第五条 地市级分公司如需刻制和使用多个承保业务印章的,可在印章中增加编号加以区分,如“XX保险公司××分公司承保业务专用章(1)、(2)、(3)…”。
第六条 对承保业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归口管理,授权负责”的原则。
总公司销售管理部负责公司承保业务印章管理办法制定、修改,并组织用印检查。
省级分公司办公室负责所辖地区承保业务印章的制发、收缴、销毁和档案管理等职责,并可授权地市级分公司办公室负责所辖地区承保业务印章的以上相关职责。
出单中心是所辖地区承保业务印章的日常管理部门,承担印章的审批、领用、保管、使用和备案等职责,并可授权出单分中心保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