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仓储品与特别危险仓储品分类表说明(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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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爆炸物品
易于燃烧和爆炸的物品。当受到高热、摩擦、冲击等外力作用或与其他物质接触,发生
剧烈德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因气体急剧膨胀而引起爆炸,凡是爆炸物品均属特别危险品。
2、易燃液体
易于燃烧和挥发的液体,其闪点(引火点)在45℃以下者均为易燃液体。
(1)一级燃烧液体:极易燃烧和挥发。闪点低于28℃。(特别危险品)
(2)二级易燃液体:容易燃烧和挥发。闪点在28℃以上45℃以下。(危险品)
3、易燃固体
引火点较低,受热、冲撞、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能引起急剧燃烧和爆炸。燃烧时能放出有毒气体和大量德剧毒气体。分为二类:
(1)一级易燃固体:燃烧点低、易燃和爆炸,爆炸速度快,并能放出大量的剧毒气体。(特别危险品)
(2)二级易燃固体:燃烧性能比一级易燃固体差,燃烧时放出有毒气体。(危险品)
4、遇水燃烧物品
遇水分解并产生可燃气体和热量而引起燃烧。分为二类:
(1)一级遇水燃烧物品:遇水产生剧烈的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易燃气体而引起燃烧的。(特别危险品)
(2)二级遇水燃烧物品:遇水产生缓慢德反应,产生可燃气体而引起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