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险承保政策(35页).ppt
已下载:2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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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险产品架构
责任险承保政策
责任险产品架构
一、总则
凡涉及下面任何一项责任险业务都须提交总公司核保 :
1、超出分公司业务管理授权范围的业务
2、超过分公司核保权限的业务
3、超过公司最大净自留额的业务
4、使用非我司报备的标准主险条款或附加条款的业务
5、因特殊需求拟承保的禁止承保业务
6、涉及下列产品的核保权
- 董事及高管人员责任险(海外上市公司)
- 供电责任险
- 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险- 出口美加的产品责任险
7、司法管辖为世界范围的责任险业务(酒店公众责任险除外)
8、承保基础为“事故发生为基础(Occurrence Made Basis)”的产品责任保险和执业责任保险
二、各险种的承保政策介绍
公众责任险承保政策
雇主责任险承保政策
产品责任险承保政策
职业责任险承保政策
其他责任险承保政策(一) 公众责任险承保政策
1、禁止承保业务
(1)制造、生产、存储、加注、拆卸、供应、分配和销售以下气体、爆炸物和有毒污染物的企业
天然气以及压力容器内的气体、丁烷、甲烷、丙烷及其他液化气、易爆、易燃以及生化危险物质、有毒物质和有毒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堆放处)
烟花爆竹、保险丝、弹药、军火、火药、硝化甘油及任何爆炸物
(2)干船坞、码头、埠头、海港
(3)飞机场,航空站,控制塔和发射基地
(4)造船厂、修船厂以及拆船厂
(5)陆上及海上石油、天燃气作业
(6)石棉责任
(7)没有年度累计赔偿限额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