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核损工作管理规定(8页).doc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01-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理赔时效,提高案件处理规范性以及风险管控能力,对车险核损岗的工作进行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分公司理赔管理部设核损报价组,核损报价组内设核损岗。
第三条 核损组职责
1、负责根据各项理赔管理制度,对案件前期各节点工作的审核和评判,完成案件的车、财定损任务的核损工作;并保证核损工作完成的准确、合规及时效。
2、负责超核损权限案件的上报、沟通等相关工作。
3、负责记录、纠正、反馈案件核损过程中发现的前期各节点工作问题,并对前端岗位工作予以指导。
4、负责组织和保证核损工作的开展、组内人员的培训管理、监督组内人员操作的规范性,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并对理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管控第三方公估机构、损余物资回收机构、配件修复机构,负责合作的配件直供平台相关业务。
6、负责制定定损岗、核损岗相关的工作规范和管理细则,负责审核、备案特殊合作渠道的工时费与配件价格标准,并执行理赔部针对特殊合作渠道制度的差异化管控措施。
7、关注保险行业新动态、修理市场的变化,并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第四条 核损相关考核指标
1、简易赔案处理量占比指标;
2、CCC定核损工具使用率指标;
3、系统车型点选率指标;
4、配件自定义率指标;
5、常见车辆常见配件本地化率指标。
第二章 核损实务与操作要求
第五条 工作内容
1、保险责任的复核: 综合承保、报案、查勘、定损、历史出险记录等环节的信息,判断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案件是否存在虚假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