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业务理赔费用管理实施细则(10页).doc
已下载:6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1-01-07
第一条 为规范XX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车险理赔费用使用流程,限定车险理赔费用支出,科学、合理管控车险理赔成本,根据公司《XX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管理办法》、《XX保险公司车险业务理赔费用使用管理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总公司、各分支机构。间接理赔费用按已决赔款金额与总公司财务会计部印发的《XX保险公司关于下达20XX年计划与预算指标的通知》中规定的比例计算控制。
第三条 公估费标准:
(一)各分公司严格按照公估公司招标价格标准执行。
(二)总公司签署公估公司总对总协议的,各分公司执行公估费价格不得超过总公司公估公司招标价格标准。
(三)客户车辆异地出险代查勘的案件,各分公司之间不在收取任何费用。
(四)特殊情况临时委托外部机构的(公估公司、同业保险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标准,需报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五)超过上述标准的,逐案上报总公司审批。
第四条 鉴定费标准:痕迹鉴定费不高于3500元/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上浮20%的比例;超过此限额的,逐案上报。
第五条 律师费、调查机构费用标准:
(一)律师费标准: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调查机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