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寿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9页).doc
已下载:5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0-12-2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置与管理,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支机构设置应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当地保险主体情况、市场规模以及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能力、内控制度建设等情况,做到合理布局,循序渐进,稳步发展,避免盲目扩张。
第三条 开设分支机构须坚持“人才要到位,管控跟得上,市场潜力大,经营出效益”指导思想,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筹建原则,在监管部门核准的筹建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的验收标准筹建,力争一次验收合格,及早开业。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分支机构系指按法定程序,并经过保险监管机关和总公司正式批准设立的**人寿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和营业部。
第五条 总公司机构管理部是公司对全辖分支机构实施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二章 机构的名称规范
第六条 分支机构名称为:公司全称+地区名+机构名称。
(一) 分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地区名(省或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名)+机构名称。如: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二) 中支(支)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地区名+机构名称。如分公司下辖中支(支)公司的名称为: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开发区支公司。
(三) 分公司营业部的名称为:公司全称+分公司全称+营业部字样。如:**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营业部。
第三章 机构的设立
第七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在行政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派出机构,其基本职能是经公司授权负责该省、市、区的保险经营与管理,贯彻执行保险监管机构的政策、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协调与当地政府和保险监管机构的关系,承办各自辖区内的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