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财产保险及其他项目保险管理办法(3页).doc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0-12-03
为加强公司各项财产的安全,有效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公司对所拥有及运营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其他项目(员工意外伤害)向国内商业保险机构进行投保。为规范公司各项财产及其他项目投保的行为,确保在不降低保险责任的同时尽量降低保险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财产及其他保险项目:
公司的固定资产、重大技改项目的在建工程、流动资产(在库存货,不含原料及半成品)、统销袋装水泥运输及仓储、员工意外伤害险、补充养老保险。
二、公司财产及其他项目保险的管理及流程
1、公司对各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的保险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公司各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应在每年终了时对所管辖、经营的相关财产进行盘点,并在年初提出保险项目及计划(保险项目计划包括险种、保险额、费率、保险机构、保险启始时间等)送交公司财务中心汇总;公司其他项目的保险计划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并送财务中心汇总,公司财务中心在核对、汇总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批准。
2、公司各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应指定专门的机构负责保险项目的理赔及相关工作,并在保险项目出险的第一时间向项目保险机构报告。
3、各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应加强对所管辖的各项财产的日常管理,防范于未然。在财产遭遇损失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阻止财产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应及时通知财产保险机构共同赴现场进行损失勘估;在遇财产遭遇重大损失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通报,同时与保险机构协商聘请中介公估机构评估财产损失程度,及时向保险机构办理损失索赔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