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_第4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分级试验方法(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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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4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1范围
GA/T536的本部分规定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需要确定火灾危险性分级的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
2实验器具
a)定量分析滤纸,直径90mm;
b)水槽;
c)蒸发皿:直径l00mm;
d)锥形磨口烧瓶,容积:l00mL;
e)滴液漏斗,容积:100mL;
f)天平,最小感量不大于0.1g;
g)标准网筛,网眼直径500μm;
h)滴定管;
i)不锈钢药勺;
j)秒表(最小分度不大于0.ls)。
3试验样品的预处理
a)保存在容器内的试验样品,应在容器开封后立即用于试验;
b)保存在保护液中的试验样品,应用滤纸除去保护液后立即用于试验;
c)固体试验样品的颗粒直径应小于500μm。
4试验条件
温度为(20±5)℃;湿度为(50±10)%RH。
5试验方法
试验样品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如果在试验的任何阶段,释放的气体发生自燃,则试验结束。如果试验样品不会与水发生剧烈反应,可直接进行5.4步骤。
5.1将堆放直径约为2mm的试验样品放入装有20℃蒸馏水的水槽内;液体实验样品用量为0.005mL,观察:
a)是否释放出气体;
b)气体是否出现自燃。
5.2将堆放直径约为2mm的试验样品放于滤纸上,将滤纸放人装有20℃蒸馏水的蒸发皿内;如果试验样品为液体,将滤纸换为蒸发皿,用量为0.005mL,观察:
a)是否释放出气体;
b)气体是否出现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