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优质业务发展费用优先配置实施办法(3页).pdf
已下载:11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0-09-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公司业务发展资源使用效应,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XX保险公司优质业务发展费用优先配置指导意见》和《XX保险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优质业务是指在标的风险、承保条件和边际成本动态平衡的条件下能够产生承保盈利或有极大盈利潜力的业务。
优质业务包括效益型的非车险业务和车险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对分公司(含计划单列市中心支公司)优质业务发展费用优先配置的管理。
第二章配置原则
第四条优质业务发展费用优先配置坚持总量可控、动态平衡、风险匹配和专项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总量可控原则
优质业务发展费用优先配置在公司总体变动成本控制的基础上,对销售费用进行跨经营机构、跨业务时点的配置,优先配置后的变动成本不突破经营单位年度变动成本预算。
第六条动态平衡原则
优质业务发展优先配置的费用,根据公司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司费用、赔付两率联动政策,计入各机构年度综合成本考核指标。费用配置水平根据相应机构经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风险匹配原则
优质业务发展支持费用的配置采用逐单核定,由业务管理部门根据业务质量确定。对银行等优质业务来源渠道,可按渠道整体配置。
第八条专项使用原则
优质业务发展优先配置费用必须用于相应的申请项目或渠道,不能挪作他用。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九条销售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是优质业务发展费用优先配置的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