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管理省级集中核保核赔岗位权限设置规则(3页).pdf

已下载:4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20-10-08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非车险业务管理能力和管控水平,按照公司阶段性发展战略的要求,本着强化管控、促进发展、整合资源、提高效率、提升服务的原则,总公司决定推行非车险业务省级集中管理。现将《非车险业务省级集中管理核保核赔岗位权限设置规则》(附件一)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非车险业务省级集中管理于20XX年XX月XX日开始运行,非总公司直接管辖的中心支公司核保 核赔人员权限终止,若届时核保核赔权限的调整未完成,核保核赔工作由分公司原具备核保核赔权 限人员承担。

二、非车险业务省级集中管理运行前,各分公司应根据《非车险业务省级集中管理核保核赔岗位权限设置规则》要求,将《非车险核保核赔岗位人员配置申报表》(附件

二)于20XX年XX月XX日 前,通过IT需求单上报总公司,由总公司非车险业务管理部核准后,由信息技术部统一配置。

三、初次设置后,各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权限范围内对系统内已经配置的核保核赔人员进行调整。调整时,应参照初次设置要求,填制申报表,报总公司非车险业务管理部核批后设置。

四、申报非车险核保核赔岗位的人员必须是公司正式员工,并属非车险业务管理部部门组成人员。关于非车险业务省级集中管理的后续工作,总公司还将陆续下发分公司、中心支公司相关岗位的配置及人员编制、相关业务流程调整等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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