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和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业务管理规定(6页).doc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20-11-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和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下文简称“房贷险”)的业务管理,保证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和保障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房贷险业务限定在银行渠道销售,禁止在其他渠道销售。

第三条 开办机构应按照总公司下发的保险条款、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严格管理房贷险业务。

第二章  单证管理

第四条 房贷险业务保险单证主要包括投保单、保/批单、保费发票等。 

第五条 房贷险关键单证由总公司统一印制,其他单证由省级分公司按照总公司规定印制。保/批单和保费发票的入库、领用、核销、回收及发放等各环节须纳入单证管理系统严格管理,并及时核对、清收。

第三章  承保政策

第六条 下列业务为鼓励承保业务:

建筑商资质、设计标准、施工质量、地质等条件较为优良,代理人资信高,不在地震和洪水多发地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业务:

(一)保险期间短于五年;

(二)代理协议规定退保时同比例退返代理手续费;

(三)以往退保比例低于10%的地区、机构;

(四)仅投保房贷基本险,不含还贷保证保险责任的业务。

此类业务可以在费率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对承保费率给予适当的下浮。

第七条 下列业务为谨慎/限制承保业务:

(一)建筑商资质、设计标准、施工质量、地质等条件较为一般的业务:

(二)保险期间5~30年的业务;

(三)代理协议未规定退保时同比例退返代理手续费的业务;

(四)以往退保比例在10~30%之间的地区、机构的业务;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某保险公司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和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业务管理规定(6页).doc

所需圈币:60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