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大面积自然灾害理赔工作指引(15页).pdf
已下载:6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0-08-26
前 言
大面积自然灾害往往会给社会财产和保险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是综合评价保险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重要窗口,这些都对灾期理赔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加强大灾理赔工作的规范性,确保大灾理赔工作质量,特制订本指引。
本指引所指的大面积自然灾害指同一地域,同一时间,因发生同一自然气候或地质现象(包括台风、海啸、暴雨、暴雪、龙卷风、洪涝、冰雹、冰冻、地震,以及其它类似严重自然灾害)造成保险财产损失估损1000万元以上,且影响范围超过两个地级市或三个县(市)区域范围的严重自然灾害(以下简称“大灾”)。
第一部分 临灾预警和保险财产施救
一、临灾预警的发布
各级公司平时应建立较为完善的防灾预警机制,积极与当地气象、防汛、水文、地质等部门建立灾害信息共享渠道,随时掌握灾情信息。及时连线当地防灾指挥部、气象等专业网站,建立信息联动机制,获取专业灾情信息;重点灾害地区公司应与当地专业气象台合作,开通气象短信服务,及时获取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天气预报和正式的灾害性或转折性天气消息,为保险公司防灾抢险提供重要的技术保障。
当大灾来临前,分支公司在获取相关灾害预报信息的基础上,对灾害可能发生的区域、时间和灾害种类、程度做出判断,并在该区域内启动大灾值班制度。公司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24小时值班,所有相关人员进入备战状态,保证通讯工具时时畅通,随时待命。中支公司可以通过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短信以及电话等方式将大灾警报迅速准确通知相关被保险人。
二、保险财产施救
(一)大灾施救的必要性
大灾发生前后对保险财产的施救,是大灾理赔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施救是降低财产损失的主动性措施,是对降低灾害损失的主动出击。临灾前组织卓有成效的抢险、灾后组织科学的施救,可以使大量的保险标的转危为安,减少保险财产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也减少保险赔款支出。保险公司灾前奔赴即将受灾一线,掌握了确凿的第一手材料,会为下一步查勘理赔工作的准确、迅速、合理进行奠定良好基础。各级领导要切实认识到施救的重要性,纠正重理赔轻施救观念,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施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