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法律顾问委托代理协议(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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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XX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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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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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委托代理人,代为处理_______________保险赔偿案件,处理理赔(包括理赔诉讼,如有)相关法律事务。
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所指理赔诉讼相关法律事务包括诉前财产保全和/或取得相关责任方担保以及事故调查、协调、协商以及诉前、一审、二审等相关事宜。
甲乙双方经协商特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处理本案理赔(包括理赔诉讼,如有)所涉相关事宜,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代理人的工作范围:
1.向甲方解答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2.为甲方或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文件;
3.出庭参加本案的诉讼(如有);
4.接受甲方委托,协商和解、调解以及处理与本案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第____项权限:
1.特别授权代理:代为发送律师函件、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请求调解、进行和解;
提起反诉或上诉。
2.一般诉讼代理:跟踪调查、取证、勘验协作、出庭、提供证据、申请执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