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8页)ppt.rar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0-08-14
第一节
用火的作业方式
1、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二节
用火作业分级
用火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将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
◆ 特级用火作业
◆ 一级用火作业
◆ 二级用火作业
◆ 特级用火作业
特级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易燃易爆的生产设施、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用火作业按特级用火作业管理。
◆ 特级用火作业
油库、联合站、:LNG接收站等油气站库罐区防火堤内油气管线及容器本体用火;
油库、联合站、压气站、LNG接收站、油气集输站(场)内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本体用火及油气泵房、分离器区域内的油气工艺管线、容器本体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