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分公司疑难案件、预付赔案、通融赔案处理办法(5页).doc
已下载:5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0-09-01
第一章 疑难案件
第一条、疑难案件调查工作流程图
第二条、疑难案件调查工作流程要求
1.在理赔过程中发现有疑点、疑难的案件时,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通知理赔部负责人,重大案件同时通知公司分管领导。
2.理赔部负责人根据赔案情况通知相关处理人员
(1)有欺诈嫌疑的案件,需要继续调查取证的,可交经办人员或组成调查小组办理,或委托独立调查人、公估机构等社会中介进行调查;必要时,请求司法机关介入。
(2)涉及内部人员的虚假赔案应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3)疑难案件与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并签署会商意见,或请示上级公司。
3.对确定不属保险责任的,按照拒赔案件处理流程办理。
4.将赔案调查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和承保公司。
5.对已赔付的骗赔、错赔案件、虚假赔案以及涉及追偿的安排专人进行追偿。
6.对处理结果时行登记,并将有关调查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第二章 预赔案件
第三条、预赔案件工作流程图
第四条、预赔案件工作流程要求
对属于保险责任、损失已确定且赔款金额较大的赔案,因赔付周期较长,客户请求预付赔款,可预付赔款,按不超过已确定损失金额的50%计付。操作流程如下:
1.被保险人填写预付赔款申请书;
2.承保公司签署意见;
3.理赔部门负责人审核相关资料和核实事实情况并签注意见。
4.按赔案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5.审批获准后,在业务处理系统中进行预赔处理。
6.通知财务部或承保公司预付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