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预定取消费用损失保险保险单(1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0-07-27
鉴于投保人已向本保险人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预定取消费用损失保险,并按本保险合同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同意按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预定取消费用损失保险条款》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明 细 表
投保人
信息 姓名: 证件类型: □ 护照 □军官证
□ 身份证 □其他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被保险人
信息 姓名: 证件类型: □ 护照 □军官证
□ 身份证 □其他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预订项目
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截止日期:
订单编号:
预付项目费用或
信用卡担保金额 人民币(大写): 保险费(元)
自身原因(可选择性投保) □ 保险费(元)
总保险费 人民币(大写):
保险期限:被保险人预定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预定项目,并交纳预定费用(或信用卡担保完成)时起,到约定的被保险项目截止日期24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