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车辆保险暂行管理办法(2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0-06-11
为进一步加强融资租赁车辆保险工作的管理,明确车辆保险办理流程,规避车辆理赔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新保手续办理
1、对于由各4S店所推荐融资租赁业务,由4S店代为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XX融资租赁公司支付。该类业务中4S店选择的保险供应商仅能为以下保险公司中的一家或多家:
A、中国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B、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C、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D、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如4S店向上述范围外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则XX融资租赁公司有权不向4S店发放相关融资租赁业务的业务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