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员激励考核办法(3页).doc
已下载:3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0-06-02
为营造“做调解员光荣,化解纠纷有功”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做好保险合同纠纷的快速处理工作,激发调解员的政治荣誉感和调解工作的责任心,经协会研究决定,特制定20XX年度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员激励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辖内会员单位在岗的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员。
二、考核内容: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
2、严格遵守《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
3、服从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的管理
4、合同纠纷调解程序合法
5、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调解工作
6、掌控好调解现场的秩序防止纠纷激化
7、自接受案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调解完毕
8、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当事人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9、纠纷调解案件资料规范齐全
10、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等活动
三、计分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完成考核内容的计满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加减分。
(一)加分
1、自考获得国家认可的律师资格证者加20分;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纠纷调解程序,每案加5分;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