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风险防范(20页).ppt
已下载:5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0-06-03
意外:外来、突然、非本意
伤害:剧烈、明显、非疾病
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中的一个重要类别,对于被保险人伤亡究否为“意外伤害”的认定,是保险人应否给付保险金的关键。
意外伤害是指因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事故,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主要风险:
意外分为两种类型:
事先没有预见
即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包括无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情形。
违背主观意愿
是指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意愿。包括但不限于:
(1)措施不及;(2)职责不允;(3)见义勇为;(4)过于自信的过失;(5)挑起事端。
所谓伤害,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受外来事故的侵害,使人体完整性遭到破坏或器官组织生理机能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目前学界公认的“伤害”构成要素为: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要素。实际上“伤害”构成要素应为四项:致害源、侵害对象、侵害方式和伤害事实。
弄清什么是伤害:
致害源必须是外来的,在伤害发生前存在于被保险人的身体之外。其特征是外来的、非疾病的。
受到侵害的是被保险人身体的某个部位或某些部位,是生理上的侵害,而非精神上或权利上的侵害。身体是指自然躯体,不包括假肢、假牙、假眼等人工安置的非天然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