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承保、退保、理赔规则标准(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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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承保规则
(一)投保人定义
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参加工程投标的企业均可作为投保人。
(二)被保险人定义
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投标人进行工程招标的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三)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与投保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
(四)保险费率
保险人经银保监会备案的费率情况和相关费率标准综合确定投标保证保险费率为0.7%,最低保费为人民币 500 元。
(五)保险期间
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保险期间为投保项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六)超额承保
当投标保证金金额大于 80 万元时,保险人可以选择性承保,具体承保情况如下:
保险公司名称 承保规则 是否为自核 是否同意承保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
中心支公司 保证金额>80 万 否 否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
中心支公司 保证金额>80 万 是 是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
支公司 保证金额>80 万 是 是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
司 保证金额>80 万 否 否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
支公司 保证金额>80 万 是 是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
支公司 保证金额>80 万 否 否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